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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人生活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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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人登记(随身携带的义务)
法律规定:居住日本的外国人、入境后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外国人登记。登记后授予证书。16岁以上的人士必须随身携带、以便随时能够出示此证件。有关登记及详细内容、疑问等、请向本人居住的区市町村公所垂询。

所需资料

外国人登记申请表、护照、2张照片(16岁以上的人士)

办理申请人

16岁以上的人士亲自到本人居住的区市町村公所办理申请。
不满16岁、生病等无法亲自去公所时、可以请同居者代理申请。

申请期限

  • 新登记申请(新入日本国境时的登记)
    请在入境后90天以内提出申请。
  • 出生、脱离(丧失)日本国籍
    孩子出生时、脱离或丧失日本国籍时、请在60天以内提出申请。另外、孩子出生后在办理外国人登记前、要在出生后14天内向区市町村的政府机关申报出生证明。

变更

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、请向区市町村提交变更登记的申请。

携带外国人登记证的义务

  • 养成随身携带外国人登记证的习惯!
根据日本法律、必须随身携带护照或者外国人登记证。如果在警方要求出示登记证时未携带在身就有可能会被拘束、请务必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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