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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入境・居住・入籍 | 外国人登记(随身携带的义务) | 户籍 | 图章・图章登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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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规定:居住日本的外国人、入境后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外国人登记。登记后授予证书。16岁以上的人士必须随身携带、以便随时能够出示此证件。有关登记及详细内容、疑问等、请向本人居住的区市町村公所垂询。
所需资料 外国人登记申请表、护照、2张照片(16岁以上的人士)办理申请人 16岁以上的人士亲自到本人居住的区市町村公所办理申请。不满16岁、生病等无法亲自去公所时、可以请同居者代理申请。 申请期限
变更 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、请向区市町村提交变更登记的申请。携带外国人登记证的义务
根据日本法律、必须随身携带护照或者外国人登记证。如果在警方要求出示登记证时未携带在身就有可能会被拘束、请务必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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